我院2023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细则

发布者:李伊萌发布时间:2023-10-08浏览次数:139

根据研究生院《关于2023级博士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学院成立“博士新生奖”专家评审组,并制订学院评奖工作细则。

  一、专家评审组组成

  组长: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  

  副组长:党委副书记

  组员:博士生导师(一般不少于3人,有学生申报者回避

  秘书:研究生秘书

 

  二、评奖条件

  (一)硕博连读生:原则上,本科学校来自第二轮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或国外一流大学,硕士期间曾获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,科研能力突出。

  ()申请考核生:原则上,本科学校来自第二轮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或国外一流大学,硕士期间课程成绩优异,科研成果突出。近三年有以第一作者(或导师是第一作者,本人是第二作者)公开发表在正规学术期刊上的高水平学术论文,或科研项目、科研奖励、其他奖励等。


  三、评奖名额

  我院2023级博士新生奖评奖名额不超过1名。


  四、日程安排

  (一)10月10日前学院将评奖工作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院内公布。

  (二)10月13日前申请者将《东南大学博士新生奖学金申请表》纸质版和相关证明纸质材料(申请表和材料要求详见附件)送至学院周丽老师处,逾期不再受理。

  (三)10月17日前,学院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材料进行评审(重点评价申请者的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及成果奖励);并在学院范围内组织公开答辩(重点评价申请者的创新意识、综合素质和领军人才潜质);通过打分方式拟定获奖名单。

  综合成绩==材料分70%+答辩分30%

 公开答辩时间:另行通知       地点:另行通知

 答辩要求:申请者根据抽签定答辩顺序,将本人近三年成果制作成PPT,汇报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。

  (四)评奖结果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。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,学院将按程序组织复议。

     申诉电话:52090938    邮箱:zhouli19_80@163.com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  10  8